讓兒童的社會意識自然地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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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普通的學校都能夠以我們建立的方式去組織,那么這些學校必將創(chuàng)造出奇跡。然而恰恰相反的是,那些老師們認為兒童不會主動地去學習。他們強迫或者鼓勵兒童去學習,有時候也會懲罰或者用物質(zhì)進行刺激,從而促使兒童好好學習。以競爭來激發(fā)學生的學習興趣也是他們的手段。而所有這些方法都不可能帶來好的結(jié)果。其中,努力尋找兒童的缺點,然后進行批評就是成人最典型的對待兒童的方法。而這種批評也是起不到任何正面作用的。如果我們的教育工作將這種方式作為基礎(chǔ),就只會使人類的社會生活水平降得更低?,F(xiàn)在的學校里,老師不允許學生們互相對照作業(yè),也不允許學生在做作業(yè)時幫助別人。不論是接受別人的幫助還是給予別人幫助,都被認為是不對的,在這種學校里根本談不上我們所說的那種團結(jié),所說的那些正常的標準也都是人為規(guī)定的。我們常常會聽到有人說“別玩了”“不要出聲”“不可以幫別人做作業(yè)”“沒有叫到你就不要說話”,等等。這些常常都是命令性的,而且是否定性的。

  面對這種情況,我們又該怎么去做呢?有的老師也知道要在班級里培養(yǎng)出積極向上的氛圍,可是他們從沒有想過兒童自己也可以完成這項任務(wù)。這些老師們可能只會說“不要嫉妒比你好的同學”“不要報復對傷害你的人”,這些話也帶著否定的意味。通常情況下,老師們的想法就是,每個孩子都有不好的地方,我們要盡力去幫助他們改正,可是,兒童自己可以做的事情卻會讓教育工作者大為吃驚。對比自己強的人,兒童是崇敬的。他們的崇敬之情不是由外力喚起的??墒羌偃鐑和娴挠羞@樣的美好天性,我們就應該對其進行鼓勵,將其挖掘出來。而至于老師所說的“報復”問題,也是同樣的。兒童常常會同他們的所謂敵人成為朋友,這不是在別人的要求下才這樣做的。對那些做錯事情的人,兒童會表示出關(guān)愛和同情,這種關(guān)愛和同情也不是在別人的要求中產(chǎn)生的。同樣,在沒有受強迫的情況下,兒童也會去幫助智力不如他們的伙伴就像我在前面說過的,我們應該鼓勵這種自然的情感。而事實上,我們現(xiàn)在的做法卻根本不是這樣的。有些學校的教育還處在很低的水平上,也就是處在160頁圖8中的第三個區(qū)域,學校里的孩子正靠近邊緣而逐漸成為社會的異類。首先,老師們覺得,學生是不能夠進行自學的,一定要對他們進行教育。其次。他們覺得說帶有命令語氣的話或許對孩子是有好處的,比如,“不要去做這個,不要做那個”,也就是命令學生“不要滑向邊緣”。而事實上,一個正常的兒童長常會去追求完美,他們不會感覺到那些壞東西的誘惑。他們會告訴兒童說:“不要花費太長時間做同一件事,你們會感到累的。”可是兒童卻想去盡力發(fā)揮。現(xiàn)在的學校教育無法幫助兒童充分發(fā)揮出他們的創(chuàng)造性本能。而兒童卻有一種動手的快樂,有一種去努力工作的興趣。他們能夠在工作中找到快樂,在安慰別人和幫助弱者的過程中發(fā)現(xiàn)自我。

  以《新約全書》和《舊約全書》為例,我們可以比較一下普通學校和正常學校有什么區(qū)別。《舊約全書》中的“十誡”說:“不要殺戮”“不要偷竊”,等等?!杜f約全書》中使用這些具有否定語氣的語言,那是因為當時的人們還處在蒙昧的階段,他們的思維相對混亂。而在《新約全韋》中,上帝(像兒童一樣)使用的是帶有肯定語氣的語言,比如“愛你的敵人”;告誡那些自覺比別人高的人,上帝說:“我要促使那些有罪的人去悔改。”

  可是,用這些信條對人們進行教育是遠遠不夠的。如果我們只是在教堂里說“愛你的敵人”,而不是在戰(zhàn)場上說,這句話就沒有任何作用。因為我們將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希望避免的邪惡上,所以我們使用“不要殺戮”這樣的語言,仿佛正義已經(jīng)無能為力。假如這些信條不過是我們的美好愿望,那么“愛我們的敵人”將永遠都只是空話。

  為什么會這樣呢?因為那些美好的東西并沒有深深植根在人們的心靈?;蛟S它在人的心靈中曾經(jīng)出現(xiàn)過,可是現(xiàn)在已經(jīng)死了,已經(jīng)被埋葬了。當我們的整個教育都在鼓勵敵對、競爭和野心的時候,那么我們又怎么能在人們成年之盾只是用說教的方法來使他們有所改變呢?這是不可能的,因為他們從來沒有受過這方面的教育。

  事實證明,創(chuàng)造性的本能比說教更加重要。兒童按照自然的規(guī)律行事而不是聽憑老師們的說教行事。只有通過互相幫助和精神上的和諧,內(nèi)心中那些美好的東西才能得到。社會是在凝聚力的作用下產(chǎn)生的,所有社會組織都以這種凝聚力為根本。所以,我才認為成年人不應該直接去教授3—6歲的孩子。我們只能認真地觀察他們,了解他們的發(fā)展情況。大自然賦予了兒童在工作中發(fā)展自身的能力。大自然賦予了兒童一種內(nèi)在的指導力量,可是要進行全面的發(fā)展就一定要進行不斷的努力,從中取得足夠的經(jīng)驗,否則,什么說教都起不了作用。成長并不源于對事物的理解,而是源于行為。對兒童的教育,特別是對3—6歲兒童的教育是十分重要的,因為3—6歲的時期是兒童性格以及社會觀念形成的時期(出生—3歲是兒童心理形成的階段,出生前是他們的身體形成的階段)。3~6歲的兒童,其發(fā)展由自然規(guī)律來決定,而不是由外部的說教來決定。這些都是人類行為的源泉,只有在自由而有序的環(huán)境中,它們才會得以很好的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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